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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敏的國會日常

年金改革是2017年夏天,我和黨團同仁們共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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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敏的國會日常

年金改革是2017年夏天,我和黨團同仁們共同度過、很困難處理及對外說明的一項重大改革法案。(其實幾乎每時每刻都是吧) #世代正義 #年金永續 始終都是我們的主張。

今天的大法官解釋文,宣告「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三項均合憲!釋憲文值得一讀再讀咀嚼品析。

實施一年來,究竟狀況如何,我們會持續處理,就事實資料,提出評估看法,這是我們下會期會進行的工作。

眾所矚目的年金改革釋憲案,在今天(8/23)下午由大法官們作出了釋字第781號、第782號、及第783號解釋,宣布在2018年通過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2017年通過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大家所關注的幾個關鍵爭點,包括:是否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是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是否違反比例原則等,大法官全部宣告「合憲」!
 
三部法律,僅在「再任私立大學或學校職務須停止領受退休金」的相關規定被大法官宣告失其效力。大法官指示,未來修法時若目的是為了提供年輕人較多工作機會,即應將全部私立學校或私人機構之職務均予納入。若為了促進中高齡者再就業,則應改採比例停發而非全部停發,以緩和不利的差別待遇。
 
這三號解釋代表的意義,可由解釋理由書其中一段看出來,在釋字第782號解釋的理由書中,大法官提到「對原退撫給與作適度之調降,係為追求重要公共利益,其目的正當。」這代表著,年金改革雖然涉及到退休人員們的財產權,但基於重要的公共利益,也就是平等對待每一位退休人員、改革不合理的制度、以及為了退撫制度的永續發展,仍可在合理的範圍內調整退休金的給付,因為退撫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夠永續地保障退休人員的老年經濟生活安全。
 
另外,為了保障合理的退休金額度,不隨時間經過而減少,大法官也表示,立法院應儘速修法,參照《勞工保險條例》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等相關規定,以法律位階明訂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累積達一定比率時,適時調整給付金額的機制。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自2016年9月1日召開記者會公布黨團版的年金改革四大主張,即強調年金改革必須:

1⃣公平對待每一個人

2⃣應公開透明再分配

3⃣要重視世代正義

4⃣要年金永續
 
黨團也在2016年12月30日提出了完整的年金改革九大方案,在 #世代正義 、#年金永續 的目標上,也希望兼顧到公平性及具有重分配的效果。
 
經過了2016年至2017年的年金改革國是會議、以及立法院的密集審議,最終通過的年金改革方案雖然未完全採納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的方案及主張,但仍是本屆立法院重要的里程碑及成就。在通過的法案中也訂下了2023年後應再針對年輕公教人員另行制定退撫制度的條文。這代表著年金改革的工程仍會持續進行下去,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將會持續監督年金改革成效,以確保年金制度的永續運作。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肯定大法官們勇於做出這三號對於我國憲法深具意義的解釋文,也期許行政及立法部門,能在未來更周延地針對全體國民,設計符合世代正義及年金永續的年金制度,以讓每位國民的老年生活都能有所保障。
 
 
釋字第781號【陸海空軍軍官士官退除給與案】
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81

釋字第782號【公務人員退撫給與案】
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82

釋字第783號【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給與案】
http://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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